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市发〔2010〕96号
关于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厦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研修学院留下校区迁扩建工程,2009年11月23日公开开标,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分别为元成海建造师、钟振华建造师。中标公示期间有投诉,经核查,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元成海在杭州金融研修学院留下校区迁扩建项目投标期间,同时担任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门卫项目负责人;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钟振华在杭州金融研修学院留下校区迁扩建项目投标期间,同时担任了绍兴国际村安置小区桩基工程Ⅱ标项目负责人。
依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侵犯了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政办〔2009〕4号)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两家公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3个月,暂停时间自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6月24日止,并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记入企业信用库。
希望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建设市场其他各方主体以此为诫,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管理,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纪律,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招投标 不良行为 通报
抄送:省住建厅、省建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
设工程招标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