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设发〔2010〕31号
关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12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杭州市排水公司排水养护基地”项目的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杭建设发〔2006〕7号),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及建设市场其他各方主体要引以为诫,设计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设计程序和内部管理规程,严格执行设计标准,以确保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规范和标准的贯彻落实。
特此通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