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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部门:市场处   信息来源:市场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3-25 11:27:02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设发〔201031

 


关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0912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杭州市排水公司排水养护基地”项目的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办法》(杭建设发〔20067号),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浙江分院)及建设市场其他各方主体要引以为诫,设计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设计程序和内部管理规程,严格执行设计标准,以确保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规范和标准的贯彻落实。

特此通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OO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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